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吴忠市检察院迅速贯彻落实中央扫黑除恶第二轮、第三轮督导动员会议精神
2019-04-12    来源:吴忠市检察院    作者:    【打印本页】    字体: [][ ][ ]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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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19-04-12

    中央扫黑除恶第二轮、第三轮督导动员会议结束后,市检察院党组高度重视,立即传达学习会议精神,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,全面充分履行检察职能,完善工作举措,切实将会议精神落实到具体检察工作当中。
    一、层层传达,认真学习领会会议精神
    3月29日,市检察院第一时间组织院扫黑办成员对会议精神逐条学习,集中梳理各项工作,特别对当前较弱的工作进行深入分析,提出具体贯彻意见,并提请院党组研究决议;4月1日,召开党组专题学习会,讨论研究贯彻意见,确定责任部门及完成时限;4月2日,先后组织召开专项斗争领导小组会、全院大会深入学习会议精神,要求全体干警严格按照党组会确定的贯彻意见完成各项工作,确保将会议精神落地落实。
    二、强化举措,全面落实会议精神
    坚持突出问题导向,聚焦关键环节,着力强化六项措施。一是进一步查漏补缺,提出相应的措施补足短板;二是进一步领会精神,层层提高思想认识;三是进一步强化宣传,切实加大落实“进社区”“进农村”“进企业”宣传活动力度;四是进一步强化依法打击,在分析研判和案件质量上发力,探索建立检法会商机制,着力解决疑难案件的事实定性、法律适用等问题。五是进一步强化源头治理,健全检察建议制发、送达机制,确保检察建议落实到位。六是进一步加强整改完善,围绕自治区督导组反馈意见、督导方案、督导重点抓好整改落实,梳理现有档案资料,及时补全完善台账材料,确保档案完整全面。
    三、细化措施,全力以赴狠抓落实
    坚持分级负责、分工负责、权责统一、突出重点、注重实效的原则,构建自上而下、逐级抓落实的责任体系。市检察院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领导小组结合职能职责,细化工作事项,制定了《关于进一步落实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重点事项的通知》,进一步明确了抓落实的责任部门、完成时限和工作要求,切实推进工作落实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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【来源】:吴忠市检察院